余夕夕和余朝在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余朝不苟言笑说一不二,余夕夕生性活波古灵精怪,二人性格差距极大。母亲在去世前将会仙楼和余府都托付给了余朝,同时嘱托余朝尽快与余夕夕完婚,希望二人未来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但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同时十五年前的江湖丑闻被再次提及,错综复杂的江湖势力,恩怨情仇的江湖儿女,迷雾重重的江湖传闻,余夕夕和余朝在矛盾与挣扎中获得了救赎,找到了自己的江湖之“道“。江湖再次归于平静,余夕夕和余朝回到会仙楼,并从二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将会仙楼改名为“朝夕楼”。他们不想要什么宝藏,也不需要什么名号,他们只想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充实而快乐的活着。
剧情:坏人都得死。大叔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演这种批量式电影,但是还是可以看下去的
如果是男主回去找车,结局会不会一样?人啊,总是克服不了内心的贪欲
其实整体不错,就是结尾…虽然开放,但有点仓促。
看到一半就在翻导演拍过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就是最可怕的一种经历。
当盖皮尔斯看到另一位把重要的事情记在胳膊上的人的时候,做何感想?三颗星,给三个喜欢的人。
没太多亮点却也没什么槽点的一部电影。当执法部门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保护弱势群体,反而袒护上层人物时,当法律没法维护正义时,一群身份职业各不相同的人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制裁坏人。即使是垂垂老矣的连姆尼森大叔,依旧惹不起。女FBI探员挺漂亮的。
美人迟暮,廉颇老矣,烈酒消毒火烧肚皮那一幕让我想起了兰博
谁回去雇一个有良心的杀手?然后他还得了老年痴呆……
影片还算不错,连姆-尼森这回不是单纯为了自己复仇,而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杀掉一些逃脱法律惩罚的坏人。影片的卡司很强,只是莫妮卡-贝鲁奇老得不忍看了,盖-皮尔斯状态还不错,连姆-尼森的表现还是一如既往。
6分。营救叔该歇歇啦,都老年痴呆了还折腾个啥?莫妮卡完美地诠释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不过话说回来,完成度还是不错的,起码故事讲完整了。合格的好莱坞流水线产品。
很悲惨的结局,面对权钱相护最终只能以暴制暴。美国是多缺杀手啊,死活要雇一个70岁还老年痴呆先兆的人去杀人,完不成还不行,最后被一锅端了吧
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凶杀片来说,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名字“记忆”和其中一些关于记忆的镜头,让人在前面有了过高的期待,而最后几乎没有回收这些期待,估计这一点上有些失落。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烂番茄86分,贫穷和贪婪,哪个才更可怕? 人性在两者之间不断被审视被扭曲。我害怕贫穷但并不一味贪婪,懂得适时取舍,抑或才能全身而退。无人区的沙漠公路片带给我生理上的刺激大于剧情本身,演技在线,推荐。
②莫妮卡·贝鲁奇,曾经的美丽传说…
一单两命留雏妓,黄雀旋踵添血债。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连叔实在是救不动了,赶紧退休吧,片子乱糟糟的,更不知道为啥叫记忆,就因为靠近片尾失忆了几分钟?
挺好的,很人性,看的是电影,但真正看的是自己,能是男一男二?其实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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