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伦(任达华 饰)是一名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一天,他被派往香港进行暗杀任务,哪知道自己的行踪居然遭到了泄露。为了保证任务能够顺利进行,张伟伦决定先按兵不动,隐姓埋名潜伏在一座小村庄之内。李带好(郑裕玲 饰)是生活在那里的一名老师,她将房子租给了张伟伦。
李带好以为行踪诡异的张伟伦是舞男,于是对他处处提防。另一方面,组织发现张伟伦迟迟没有动静,于是派出了另一个杀手艾利克斯(黄子扬 饰)接替张伟伦的任务,艾利克斯早就想杀掉张伟伦取而代之,于是将此视为千载难逢的机会。
观众可以想象他之前的八年时光,一定度过了无数的无眠夜晚。可这部剧从未完整的登上过舞台,几年没日没夜的努力瞬间归零。
承认自己没有才华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音乐剧这拨人艺术感觉太好了。生命短暂,你留下传奇
很多即兴音乐段落很棒,甚至有几段相当天才。4星。
背后的故事比电影本身更感人。最喜欢的歌也是为女孩写的那首。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it is the moment/你要以恐惧为主题 还是以爱?/端盘子的作家&有作家梦想的服务生/DV机绝了📹📼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处处布满rent的痕迹……本人像一块被泡发的海绵频频流泪
思考着后果,思考着退路,思考着回报,选择真的太需要勇气了。但除了未至的朝阳,还有黑夜里细微的星光。
有点失望。歌很好听,而且和声比较丰富,虽没有专门的合唱歌曲那么复杂的声部,但听感还是比迪士尼以及大部分话语音乐剧要立体。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Jon是幸运的 他有在自己无法坚持下去时 相信他并告诉他 他是独一无二的朋友 有爱他的人 有赏识他的伯乐 有一大群欣赏他的作品的人 / 如果Jon没有写第二第三个作品 而是选择进入广告业 这个世界上会多一位无人知晓的白领 少一位家喻户晓的音乐剧奇才 / 看完音乐剧回来 LMM真是奇才 / 96-1-25 Jonathan Larson去世了 21-11-26 Stephen Sondheim去世了
才华,真是一种太残酷的东西。纽约艺术青年们的生活状态,都是同一种模式咩?那些并没有绝对的才华的人,后来又怎样了呢?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过rent吧…等以后看了,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改分。
非常喜欢这个“30岁生日”的故事,而自己也即将到达这个关卡。而立之年,一地碎渣,甚至看不清未来,这样的人生还有多少意义?
所以只能力求幸福的人生
剧作就很弱了,堆砌大量人物关系,叙事逻辑和节奏都相当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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