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遥远的未来世界中,米歇尔(百灵 饰)看似平平无奇的女子,实际身份是受雇于人类基因盗猎组织的女杀手。充满了危险和谎言的生活让米歇尔倍感疲倦,一直想要金盆洗手,可为了保证整天惹事的弟弟杰克(派瑞·申 Parry Shen 饰)的生命安全,米歇尔被迫留在组织里,完成着一个又一个的任务。 让米歇尔没有想到的是,某一天,杰克竟然宣布要加入黑帮,更糟糕的是,惹恼了大人物的杰克,竟然成为了米歇尔的下一个目标人物。一边是自己血脉相承的至亲,一边是冷酷无情深不见底的黑道,米歇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影片选择结束于主角30岁生日晚会上蛋糕蜡烛前的一个笑脸,而随后的五年至逝于成名作登台前夕的信息留给了旁白。而这五年,必有他心路的转变、心理的冲突,这些恰恰才是我最想看的啊。无奈影片为了塞进更多的歌舞堆料,将看似充满巧思的叙事主线敲得稀碎,而最终未能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
还是要给五星,从16年刚开始“学英语”到现在也已经过去六年,big house人来人往,婚礼与葬礼同一天举行,新生与故去往复交替,就当它是时光怜爱下不经意留下的童话,当你刻意偏头看它一眼,就如撇去浮沫般悄然离开。
又是那种把后台故事搬上前台的歌舞片,有剧情起伏有人物成长弧光,爱情友情一应俱全,就是没说清楚作者的创作困境和突破到底是为了啥,可说是有形无神。全片的歌除了关键性的那一首之外基本都没法听。
全片唯一高潮似乎就是桑德海姆的“到场“,音乐剧电影拍成剧情和歌曲完全不相融,精心设计出的歌词与画面的“同步”无法带来任何情感上的共鸣。不触及90年代真实的政治氛围、不展现舞台艺术在LGBT文化运动中的先锋性质,就永远无法正确地驱魔,没有记忆何来克服,只有浮于表面的致敬。
The end of an old age. The beginning of a new era!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作为传记片来说,形体和表达方式其实非常一般,加菲尽最大的能力在复刻和诠释乔纳森·拉森的半生。胜在情感真挚和每一首音乐都很好听。从默默无名再到生活撂倒,见证一个一个朋友的离去,巨大的声音摧毁了他。加菲的表演很好,好几场戏有闪光。更多的情况我会觉得乔纳森的一生就像胡波,他们都是被锯断腿的大象,一个是无奈而死,后则是无奈而生。音乐电影的魅力就是享受当下,活在当下,足矣。/记忆衰退,毫无感觉。
好处一是没有做成一个串讲,而是截取了一周的时间来映照一生,二是ttm原本是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音乐是参与了叙事的,缺点大概还是四平八稳甚至俗不可耐,电影感不够,舞台和电影有剥离感,说到底还是想唱就唱,mv串烧,而且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力所不逮,淡化了社会和时代背景。但作为导演处女作和音乐片,已经值得肯定了,观感流畅,节奏好,对于主角本人的指摘我觉得也恰是优点之一,就是呈现出了创作者的自我、偏执、孤独和痛苦,也是他的才华所在和灵感来源,呈现了舞台的高不可攀又触手可及,艺术家的孤独和爱,we all leave with an unfinished song. 加菲太好了!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排练和声段落,每个白人中间都夹着一名少数族裔,格外整齐。太服气了,有劲儿吗?真的开始觉得美国片不如法国片好看了。
片子看着很过瘾,音乐都很有力,词儿特别到位,好朋友迈可那段看得眼泪汪汪。加菲演的好卖力!后来一搜发现,Jonathan Larson得了个怪病英年早逝,可惜!
只有电影院才能让细微的情感放大到无数倍😭😭😭
庄园里拍戏中戏。老祖母去世,新生命诞生。
这么点破事拖了两小时,歌挺好听的
传记加歌舞电影更是容易产生浓厚的割裂感,大概更适合舞台,适合突破第四面墙来面对面的共鸣
工整到乏味的电影,歌也完全无感,加菲表演得太夸张,即使是真实事件改编我也完全无法共情。我一直在猜测,也许这是一部科幻片,《傲慢》的故事变成了现实,“倒数时刻”指的是世界末日,他没有时间了,因为再写不出好歌来地球就要爆炸了……好吧,是我想多了
半自传式呈现音乐剧作家的艺术人生。故事和音乐都不太出色。
我不争气地为上层阶级的离别流下了泪水,子孙满堂,其乐融融真的幸福啊。
牢笼还是羽翼,你更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恐惧还是爱,你选择哪个?亲爱的,别急着说出答案,因为选择和行动胜过言语,它们决定了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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