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ndBerlinaleWeltbetrieb 本届柏林迄今为止最美好的观影体验。关于电影的电影,极度简约的固定机位景深镜头,洪尚秀让故事在独特的台词韵律中逐渐发生,感觉接着再看几个小时也不会腻。
洪常秀一如既往用镜头去捕捉人物的特质,在一次次对焦深望里反而坠入了无可估量的眩晕失重,是日常对话里的不适,也是熟悉场景中的陌生。
完全镜像反应导演的情况让人想很多但没什么意义;如果那个小女孩是即性的就牛了
洪尚秀、洪尚秀、洪尚秀 他的名字叫洪尚秀
除了洪常秀的保留节目之答记者问和喝大酒之外,整部片子意外用了明亮调的黑白色,强烈的光线对比将每个人都衬得好清亮,尤其在小说家的电影里,金敏喜捧着野花笑眯眯走过来,整个荧幕都只能看见她那张脸了,也太漂亮了。
后面转为彩色,就有种走入现实的感觉,在洪导镜头下,金敏喜实在很美,那发自内心的喜悦,不知道还以为这是他俩结婚时播得一些纪录片段……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溢於言表。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当他就这样堂而皇之昭告天下般的把重复作为其最重要的作者性进行强化和表达,那么在这样重复的剖白和遮掩、重复的炫耀和自审中,就很难再有生成惊喜的可能,但是这也很大程度上压扁了让人失望的空间,每一部新片里在结构或表现上微弱到近乎静止的那一点点尝试和探索,深藏着洪常秀所有的趣味和倦怠。最好的一幕来自于书店的五人聚会,每一句对话引发出的每一个人的微表情,让之前的内容生成了迷人的回声,将整个段落变成一种悬疑、一次解谜。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用电影来写情书,把情书拍成电影,我的电影只为你,你的电影只为我,我在电影里对你说出生活的爱,你在电影里回应我生活中的情
4.0。聰明如洪常秀,自然不會讓電影趣味停留在點綴其間的現實對位和作為前者創作慣性產物的自反嘲弄。近乎全程過度曝光的攝影打破了處於表層的現實基調,轉而塑造出一個個記憶、現實與想像交織的空間。置於片尾(也是結構核心)的真實vlog因而不過是傳達作者意圖的媒介,而非單純的「粉絲物料」。
今天是平凡的一天,但是见到了很多人,原本下定决心戒酒,但是这是个喝酒的好日子,于是便破戒喝到尽兴了。“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中间有好些年洪常秀都不怎么拍黑白片了,这几年又开始了。全片大概也就二三十个镜头,基本上是几分钟的长镜头居多,有两个十分钟以上的长镜头,还有一个超长距离的zoom in。印象中这大概是第二部没有烧酒出现的洪常秀,甚至烟也不怎么抽了,情欲也没有了。这他妈的都是爱情搞的鬼啊,洪常秀跟金珉禧简直是绝配。
意识到自己染上了老去的麻木。我丧失的不止是感知,也许还有生命力。
洪常秀的电影有两大法宝:一、在因巧妙地虚构因而又变得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创作哲理;二、全方位无死角地呈现给观众金敏喜的美以及对她的爱,如同荣耀一般。故此,结合现实,可做推论:电影是一门具有自反品质与魅力的艺术。
洪老,要拍电影,而不要讲自己啊……拍不动了可以停下来歇一歇的,为啥要把这种东西拿出来?
虽然我知道导演的想法,我也知道粉丝的想法,也理解电影节评审的想法,但我还是觉得太普通了。某种意义上,这是小众粉丝的圈地自萌。
「我爱你」「我爱你」——电影里的台词回应了很多电影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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