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连姆尼森身上看到了自己无法正常年龄退休的未来。米国杀手组织穷到大爷都70加老年痴呆了还只有他能干这活。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⒈看见蛇,水瓶不封盖,不用铁锹或枯木枝,却用短小的工具刀,结果水瓶打翻...⒉飞机残骸离金子不远,很好的庇护所,可以多出去几次远观金子动态,金块很大即使被其他人发现也不会轻易快速转走
7分,比尼森叔前几部片子好一点,至少不是让尼森不停的去打打杀杀了,加入了失忆的元素在里面,配合他的年纪,剧情合理了一些。片子算是一个杀手救赎的故事,反派那一坨整的乱七八糟,结局自然是法律依然惩罚不了有权有势的人,但一个正义的普通人可以!
唉,男主好蠢。真的毫无社会经验。其实明明有几个选择。自己本来就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可以说经验为0。一开始我觉得他要么别告诉司机,要么跟司机一起去都可能结果会好一点。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本来想看看,但主角又烂大街的失忆了,果断放弃。
连姆尼森老了,贝鲁奇也老了,不过精彩的戏码还是在这两人身上
连姆尼森大叔老了,打不动了,想影片中的角色一样,令人叹息。
本片除了老年痴呆失忆,其它与记忆毫无关系,人物塑造尤其弱,尤其男二警察矛盾的心理的纠葛完全没有展现,结尾也没有最终自我升华,反而墨西哥警察变成了杀手。还有连姆大叔真的只能演这种角色了?不是特工就是杀手,不是保护就是复仇,题材无新意剧情无新意人物无新意。还有反派也太弱了,这么有钱居然请不起其它杀手和保镖。打斗场面也很敷衍。
看来是要彻底榨干尼姆老爷子啊,70的人了,还在干年轻人的活,加一星吧。阅片量少的可以看看
端午节晚上看完了,不推荐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掘金》是一部不错的探宝类影片,虽然看过很多类似的电影,但我觉得,掘金还是拍出了不一样新意,比如大漠孤烟,困守于此的人类和动物、游走在罕无人迹的姐妹花等等,影片情节看似简单,却深刻的揭示了人性在财富面前,所显示的那种自私和贪婪。
动作两分,其余没了…杀手还挑人吗?虎头蛇尾,我以为是杀手记忆不行,忘记自己是杀手了…居然是老年痴呆也没忘记去报复雇主…什么鬼剧情
推荐指数:🌟🌟🌟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这里越来越像阿富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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