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7年,法国大作家司汤达来到意大利,在佛罗伦萨终日沉醉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杰作。一天,他到圣十字教堂参观米开朗基罗、伽利略和马基雅维利的陵墓,刚走出教堂大门,突然感到头脑纷乱,心脏剧烈颤动,每走一步都像要摔倒。医生诊断这是由于频繁欣赏艺术珍品使心理过于激动所至,这种 因强烈的美感而引发的罕见病症从此被称为“司汤达综合症”。
直到今天,佛罗伦萨的医生仍会不时碰到“司汤达综合症”患者,病情严重的甚至要住几天医院。他们多半是狂爱艺术且极具鉴赏力的游客,野心勃勃,要在几天之内扫遍这座文艺复兴中心城市的艺术宝藏,结果却在接踵而来的视觉冲击中不堪重负。但意大利人对“司汤达综合症”有百分之百的免疫力,对他们来说,文艺复兴的辉煌,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从幼年到迟暮,他们的生活里一直流动着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那个天才时代的气息
电影中的女警官,和当年的司汤达一样,被乌菲齐美术馆美不胜收的藏品折磨得当场昏倒。佛罗伦萨警校肯定不设心理测试这一关,否则她无法毕业。而歹徒又怎么知道她有这个毛病?大概是阿金托透露给他的……
小朋友看还是够称了。很童话。不过,一条这么大的红狗,不被拉走研究是不正常的,现实中有这种颜色的狗狗吗?
狗狗改变人生?狗狗做的很假,很不真实,五毛钱特效狗狗,适合儿童看的片子
看的时候思绪止不住的来回跳跃:哇塞好可爱啊--这么大的狗每个月得多少伙食费才能养活啊--可是真的很可爱哎--跟在这种级别的大狗后面该怎么捡屎,搞台叉车吗--卧槽还能当马骑好酷哦--带它出门先不说把人吃了咋办,光是把车踩坏也赔不起啊…话说,如果设定为哈士奇或猫,会是不错的恐怖片。
???????作为一个讨厌纽约讨厌harlem以及刚刚带了两周狗差点累死的社畜我觉得我不能relate
两星都给可爱的红毛拉布,太可爱了。剩下的故事套路无新意,萌宠惹祸、慰寄主人公心灵、勇于发现自我、最终打败低智商坏人,最后靠宠物获得一份工作,看起来就是彼得兔之类题材的翻版。并且顺势添加了刻板印象中的华人角色。全员演技刻意到烂的不行。我看影片一直再想一个问题,这么巨大的拉布拉多日常拉屎怎么清理的事情为什么不交待一下?而且真的是一天拉两次啊。
适合小孩子看,但大人看也是不错的,虽然剧情套路,合家欢谁不乐意呢?
看完了也想养只拉布拉多,剧情个别地方衔接不到位,喜剧感满分。
李现被雷佳音拍在了沙滩上,这一版的药不然一般,没有夏雨电视剧乔振宇版好。
原来我小时候收到的红狗摇头娃娃就是这只大红狗克里弗。 解答了我小时候对为什么要把狗涂成红色的疑问。
勉勉强强,如果是少女期Lindsay Lohan应该能演的再好一点
虽然是儿童片,但这也太儿戏了……里面所有角色包括邻居NPC的感情发展都好像跳过了一季度剧情,说教极度尴尬生硬。狗倒是可爱的。
之前在抖音上快速刷完过这部电影,今天在腾讯视频上又重温了一遍。“真希望我们足够强大,那样就没有人能伤害我们了”,艾米莉简单且纯粹的爱让小红狗一夜之间变得大又强壮。真的好喜欢狗狗啊。
A good film for a Saturday family movie night.
全片最让我出乎意料的是片尾的对白“有证据表明老朝奉是…”“都不重要了”
And so, a story that began with two lost souls ends with one big family: a little girl, a giant red dog, and a city that came together because of them.
参加唐山李现粉丝后援会。给朋友捧场,无脑5星好评,太热情了。
全片最让我出乎意料的是片尾的对白“有证据表明老朝奉是…”“都不重要了”
我不适合看儿童片了?
故事平平无奇,背后的逻辑是一团乱麻。但是狗太可爱了!开场部分小姑娘的好几处吐槽很机锋,可惜后面就没体现了。
带娃看的第一部电影。简单美好正确也定式。中国有钱人比美国有钱人善良;不能因为又大又红就把它当作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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