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奶奶结婚了50年,她说的一个字我都没听懂。如果一个人没听懂你在说什么,把他一定是没在听。那个小女孩可以是虔诚的印度教徒,或者是南方浸信会教徒,又或者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又正直,你们两个互相尊重,我们随时都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来我们家。电影本身各方面主旨都点到为止,查不到贝尔法斯特宗教游行的历史,但电影本身想传达的可能就是宗教使人分裂,也使人向往自由以及爱可以超越宗教。
没有英国历史背景很难因为暴乱还洗衣粉的小事共鸣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和《罗马》相反,布拉纳是以一种温情的目光回望历史,回望那个安土重迁的故乡,在感伤之外裹一层幽默的糖衣,试图去治愈一切。异时空的彩色画面,出跳的西部片音乐,也给这个黑白故事附上一层反讽调子,可惜这些都是从外部去带节奏,和人物本身的关系不大,那些正面呈现的冲突打斗,华而不实的运镜,也是商业片拍多了的毛病。丹奇贡献了两个泪点,去不了的香格里拉,不要回头望的瞩望,两场戏都是不对称对话,将遗憾keep to herself,这才是含蓄的力量。
看得舒心又揪心,从这个普通人家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今早和母亲通的电话。有的人离开,有的人坚守,生活就像片中神父形容的那样,变成叉子的两个尖尖,从此分叉,但神父又没有全说对,没有哪条路是天堂或地狱,只是不同的人生,因为曾经共同的来处,而互相眺望和想念。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前半部分一直不能理解这部电影到底在表达什么,只感觉到了冲突和纠结,宗教不可调和以及深层的底层贫困问题,母亲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这些仿佛生活一般复杂难忍,随着深入,我理解了,这就是那些人的生活,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留下、离开、迷茫,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选择。
我知道那段历史不太平 但作为电影表现得太平了 最后高潮部分也是一笔带过 但Judi Dench演得太动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连预告片都不用看,一看海报和片名就知道这片就是照着《罗马》拍的……那就没什么意思了。试图模仿和复刻别人的风格,让这部电影从构思阶段就开始失败了。
1.13补标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不是套个黑白滤镜就怀旧复古高级了,电影院屏幕画面是彩色的看的人却是黑白的,这个设计没理解出彩的点在哪,从故事到叙事都平庸,一些构图和镜头语言更不明表里,奥斯卡最佳影片居然入围这部都没有暗处的女儿,实在不解。
极其私人的影像回忆。通过断断续续的对话和为数不多的彩色镜头将记忆中模糊但却精确的美好甜蜜的记忆画面表述给观众,引导着观众跟随着画面一起进入自己的童年时光。一个限制在了孩童视角和童年回忆关于宗教冲突下的离开故乡出走他乡前的纠结于不安的故事,但这样的视角就注定了整部电影只能成为一颗美好的糖果,丧失了更深层次述说时代的机会......
Jamie演技肉眼可见的增长,提名男配值得的~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美好的哲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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