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在电影中再听到王朔类的贫嘴了,尽管这部作品和影响了它的电影们比起来,显得更像是一锅乱炖不是太上得了台面,但仍然无法阻挡我对它的喜爱。这种九十年代的语言方式或许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绝大多数观众了,或许有更多人不明白王珞丹从电影学院的楼上下来的时候嘴里的“圈子”是什么意思,但这就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作品,王朔在嘲讽着所谓的作者电影的同时仍然没有忘了嘲讽自己,而这才是从那个时代开始看电影的观众所熟悉的。就像个人非常喜欢其中王啸坤和王珞丹的表演一样,这部电影注定不可能适合所有人,但只要经历过那个年代,就会明白他们想要做到的是什么样子,而他们起码做的还算不错,当这一代创作者消失以后,或许这种腔调就会永远消失,而《不老奇事》算得上是冷淡的电影市场中的一个惊喜,起码这部电影并没有想只拍给座儿看。
如果我会忘记你,那那个人就不是我了,喜欢这个片儿的质感,格局,喃喃自语,埋下的有趣的伏笔和设定那些,比如两个人上了那个运送化学品的列车上,比如奔跑就会摔倒,越着急越无法到达,比如丁教授被马桶冲走一生,我喜欢它对死亡的浪漫阐述,抗拒却不畏惧,它出脱现实,但情感和人物又回归现实,选曲和配乐也合适,很有味道的一个电影,有点儿缥缈和悠远,多多少少被低估了,7/10吧,看进去了,有点儿喜欢,一切可能关于爱情,但更关于死亡,比较爱情和死亡是同时产生的,
王老和萌萌就自然多了,想和这俩人做朋友。
故事就是京圈文学那褂,电影的呈现及格,故事的情感才是没崩的关键
两个女主都喜欢,演技爆炸!!
离别才是永恒。
开头有《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质感…青梅竹马的确难忘啊。
很久没在电影中再听到王朔类的贫嘴了,尽管这部作品和影响了它的电影们比起来,显得更像是一锅乱炖不是太上得了台面,但仍然无法阻挡我对它的喜爱。这种九十年代的语言方式或许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绝大多数观众了,或许有更多人不明白王珞丹从电影学院的楼上下来的时候嘴里的“圈子”是什么意思,但这就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作品,王朔在嘲讽着所谓的作者电影的同时仍然没有忘了嘲讽自己,而这才是从那个时代开始看电影的观众所熟悉的。就像个人非常喜欢其中王啸坤和王珞丹的表演一样,这部电影注定不可能适合所有人,但只要经历过那个年代,就会明白他们想要做到的是什么样子,而他们起码做的还算不错,当这一代创作者消失以后,或许这种腔调就会永远消失,而《不老奇事》算得上是冷淡的电影市场中的一个惊喜,起码这部电影并没有想只拍给座儿看。
救了个大命,这前后风格像是两个导演两个故事
前半段很好的,亲喜剧年代爱情片,带慢速视物的小奇幻设定,在外科手术的领域意外作用也非常有趣。可惜去了捷克之后,整个片子就飞掉了,干细胞永生就完全走向了怪力乱神,硬靠向了《本杰明巴顿奇事》,结果导致观众进入了另一个氛围情境。急剧转变的风格让前半部分辛苦构建的体验和预期功亏一篑。王朔作为编剧,锅不可没。
和《本杰明巴顿奇事》不同,这里的故事可能难以带入。所以评分这么低。
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这部电影,从两小无猜,到两个命运不同的人生轨迹,直到后来如奇幻般的命运挣扎。“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这是需要多么了解一个人,才能说出这句话来。
一个电影,前后基调差距那么大,割裂太重了。前段可以,一见倾心青梅竹马,相依为命。去了捷克留学,那么前卫牛逼的学科实验室,就俩个人????开玩笑呢。我比较赞同:王小莫挣大钱,苏受精怀孩子都是男主的幻想。女二打了几次,癌症传遍身体死亡,第二个男主自己录入,就会成功不老不死??又科幻,又深情,女主的骚操作更不少。导演意淫的夸张了,苏和女二都投怀送抱给男主,男主坐怀不乱??纳尼?男主是苏的初恋,那女二是捷克没男人了喜欢一个人10年??导演对女性的意淫太重了。
虽然个别片段/台词确有所触动,但整体上只能说是折磨
“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
Memory hints the legacy evidence of which ghost passes through the world without staying.
你还不如直接说跟看见慢动作一样,达到了“不老”,居然这么科学的去造干细胞……所谓的“爱情”,更像是编剧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念念不忘的人,在老了或者出事的时候,会回过头来找自己的。
失去珍视记住的是何物?我甚至不知他究竟爱谁
有故事的人讲故事总是那么有味道 王朔对死亡与爱情这永恒议题中无限的沉沦与思考 片子两段式非常明显 后半段的隐喻和给观众的想象空间放在商业片中也显得有些高端 对于每个关于生命的议题只是抛砖引玉 有太多的感悟是建立在遗憾之上 而幸运的是两人的表演足以贯穿和赋予故事灵魂 这混沌的世界想要追寻最终的答案 也许都藏在终点到来的时刻
一般。布置了过多莫名其妙的情节和故意煽情的演绎。为什么要加入男主妈妈被冰雹砸歪眼的荒唐,还有动态视觉能慢速观察一切来袭却不断摔跤?感觉都是莫名其妙为了增加特殊感的人设。外科医生莫名就深造去搞干细胞研究了,这是同一个科研方向吗?寒窗苦读的研究者么会不会觉得太容易了?既然是为了女主研究干细胞为什么自己不老了之后就独享了?莫名其妙女主去男主过去研究室还发现了一个受精卵自己代孕生下来……唯有结局处五月天式关于回忆不老的解读,让人如鲠在喉。 这个故事倒是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想学医让人不会死亡的梦想,可惜,渐行渐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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